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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和《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外国语学院成立了2024年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干事等组成,负责推免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成立了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推荐工作。2023年9月16日,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姓氏音序排序)
组 长:刘树森
副组长:何淼淼、谢萍
成 员:李岸、李梅芳、李芳、甘楚琪、顾凡、庞俊彩、任志睿、王宗、文清、武欢、徐莎、杨晓燕、张胜男、周津亦、周舢杉
联系电话:65033632
(二)外国语学院推免申诉小组
组 长:王益广
成 员:王浩、臧运发
联系电话:65034182
(三)学校负责推免工作的部门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211 室)。学校推免咨询电话:65939873,监察、申诉电话:65033908。
二、推荐名额分配说明
(一)人数基数
学校下达给外国语学院的推免生名额为25名。外国语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总数为264人;其中英语121人、法语29人、日语24人、缅甸语14人、越南语16人、泰语12人、马来语8人、印地语12人、僧伽罗语15人、孟加拉语13人。
(二)推荐名额核算办法
先用各专业当年本科毕业生人数除以我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264人),得出该专业在全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中所占的百分比,再用此百分比乘以学校当年分配的指标(25名),得出各专业初步的分配名额,即:
英语(121÷264)x 25=11.46
法语(29÷264)x 25=2.75
日语(24÷264)x 25=2.27
泰语(12÷264)x 25=1.14
缅甸语(14÷264)x 25=1.33
越南语(16÷264)x 25=1.52
马来语(8÷264)x 25=0.76
印地语(12÷264)x 25=1.14
僧伽罗语(15÷264)x 25=1.42
孟加拉语(13÷264)x 25=1.23
在此基础上,结合一流专业建设需要,各专业上一年度专业建设成效,以及学校的相关政策,统筹分配2024年我院各专业推免名额。
(三)各专业推荐名额
英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11人;法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3人;日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3人;泰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1人;缅甸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1人;越南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2人;马来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1人;印地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1人;僧伽罗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1人;孟加拉语专业本科生的推荐名额为1人。
三、推荐条件
依照《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国语学院推荐条件如下: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四)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必须全部合格,且通识必修课中的思政类课程、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五)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程序
1.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订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及时将审核通过的实施细则在学院公示栏及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2. 学院在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有学生放弃,推荐名额依次转给排名下一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上述工作完成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学生成绩单、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学院拟推免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一律无效。
4. 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工作要求
1.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得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校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2.切实公开推免信息。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要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各学院网站公布。拟推免名单要在本科生院网站、各学院网站以及本科生院和各学院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各学院严格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征兵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纳入综合测评体系。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5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8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应给予推荐资格;
2)学生到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列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1--3个月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2分;实习3个月到半年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5分;实习半年及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1分。
5.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学院需向学生公布咨询、申诉电话,并解答、处理相关问题。
6.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联系接收单位取消学籍。
五、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将会再行通知。
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3年9月16日